名途拆迁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4|回复: 0

说一说【行政强拆补偿】行政强拆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_2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029

    主题

    24

    回帖

    3747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3747
    发表于 昨天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行政强拆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业内专家曾表示,农村拆迁房屋赔偿新规定的发展壮大是很有可能的,从其以往的数据报表可以很好的看出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2624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应当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单独、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了解有关行政强制拆迁有帮助。我们知道,在司法践中,拆迁补偿款是常有的纠纷,那么,究竟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本文已经为您详细介绍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杨律师。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