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途拆迁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回复: 0

研究发现:【土地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在土地征收中的诉讼主体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2673

    主题

    38

    回帖

    9003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003
    发表于 昨天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2年周先生所在村委会与镇签订《征地协议》,同意将村集体土地15公顷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周先生的承包地在被征收范围内。2022年6月10日,镇将周先生的承包地强制征收。2022年7月3日,周先生以柴家门镇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镇认为周先生主体资格不适格,应裁定驳回其起诉,理由是周先生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其个决定集体土地的征收,也权起诉。通过拆迁协议没达成,政府可以强拆吗的市场表现可以看出,其有着极强的生命力和强有力的号召力。在明所是一家专注行政法业务的专业精品律所,尤其在征地拆迁业务领域处于业界领先地位。由在明律师团队代理案件超2万件,服务客户百万余人,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3981
















    周先生是否有诉讼主体资格能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或者际使用人对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其使用或际使用的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以自己的义提起诉讼”。第七条规定“土地权利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侵犯其依法享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根据上述规定,周先生作为集体承包土地使用权人有权提起诉讼,原审原告的主体资格适格。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