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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厂房拆迁】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拆迁,如何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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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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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2-29 17: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集体土地上厂房拆迁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等,租赁合同没有到期的,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退还剩余房租和押金。房东不予支付拆迁补偿和剩余房租的,承租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维权。一、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拆迁,如何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除了这几个方面,杨在明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其他方面的表现也是比较良好,倍受大家的关注和研究。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2345








    对厂房进行拆迁时,如果厂房是承租的,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费用、停产停业等的补偿,如果侵犯承租人利益的,承租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首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赔偿项目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







    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需要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4、搬迁费包括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







    5、如果有合法手续,如果你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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