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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未批先占”合法吗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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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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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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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未批先占”合法吗如何维权一开始,拆迁补偿价格表便发展的一发而不可收拾,逐步开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1823


    依据我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未批先占土地是属于的行为,被征收人可以向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举报,让其介入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手段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手段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土地征收公告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施条例规定,合法的土地征收公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公告必须在征收土地方案依法被批准之后施。

    征地方案是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后或同时必须上报的材料。征收土地方案一般由县级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其内容包括:被征收土地的数量、位置、权属以及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表格的形式填写,同时另附《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有关补偿标准的规定;用地单位对本方案的意见;征地红线图等材料。征收土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审查批准后,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土地管理法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征地方案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未批先占的情况显然是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对相关情况依照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当事人依法可以采取一定的方式来维权,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结合际来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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