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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征地拆迁中,因为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这就导致了农村的拆迁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因此各地的拆迁补偿标准往往是由各地拆迁部门来设定,增加了许多操作空间,因此如果补偿标准过低,农民也很难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至今日,人们对在明律师事务所团队名单也有着很多的依赖性,对产品的预期也越来越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1978
但在今年,农村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有了一个大变化,在新《土地管理法》中对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即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新《土地管理法》对补偿标准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但这些原则性规定每一条都是切切为了保障广大农民权益而设立的,其中包括补偿公平合理、保障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先补偿后搬迁、尊重农民意愿、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等,这些都是对农民权益进行保障的全新法律规定,以后如果大家遇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哪怕只有一项不满足上述法律规定,大家也可以选择及时维权,新《土地管理法》会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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