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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企业拆迁】企业拆迁常因缺乏法律政策认知而错失合理补偿,提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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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22 11: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企业拆迁,尤其是养殖场类的企业的关停拆迁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企业主会因为对相关法律政策的不了解,缺少争取合理补偿的明确目标,因而在前期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谈判时受到对方的压制,也为企业日后进一步争取高补偿埋下了隐患。同一时期拆迁房屋一般多少钱一平的竞争对手们还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改进,所以做项目要抢在所有人之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4138








    今天就为各位经营养殖业的企业主,分享几条基于践经验总结出的维权建议,希望能给大家一些维权的启发和帮助。















    建议一、拆迁开始前先完成自检工作







    所谓的自检,指的就是企业在拆迁开始前,先检查企业是不是具备完全的营业执照、土地权属证书、环评许可、消防验收等等。







    对于这些事项不够重视,是很多中小养殖企业共同的弱点。也有些养殖企业则是在开办时,得到了地方的福利政策,简化或者免除了某些手续的办理流程,于是产生了自己可以不必要重视这些手续的错觉。







    但际上拆迁时如果企业缺少这些证件手续,又没法证明企业是在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才没有办理这些手续,相关部门很有可能会因此对企业作出处罚,影响企业正常接受补偿。







    律师建议养殖业主,如果咱们因为的福利政策,没有办理部分本应办理的审批手续,那一定要想办法取得相关部门给出的证明。在拆迁开始前一定要弄清楚养殖场是否有手续的缺漏。















    建议二、提前弄清楚企业拆迁相关的法律问题







    很多养殖场主找到律师的时间点,都是在养殖场被拆除后。虽然说这样并不意味着一定没有维权的机会了,但是企业的处境难免会变得更加被动。







    因此,我们建议企业主在拆迁开始时,就直接请专业评估机构和拆迁律师“进场”,帮助企业做好资产价值评估,核检自身存在的缺漏问题,在拆迁方发难前,抢先占据维权主动地位。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提前做好维权的取证准备,更清楚接下来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又该如何应对。







    尤其是对养殖企业来说,各个地方的具体规定和政策不同,企业拆迁关停的原因也各不相同,个案性非常强。而拆迁补偿的合理标准,又和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以及异地重建的可能性有关,养殖业主要想争取到充分的补偿和合理的安置,需要结合际遇到的情况作出应对。







    只有通过专业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企业才能更好地了解到自身的资产价值是多少,能够“要价”多少。在这个基础上,专业律师就可以帮助企业结合拆迁补偿政策,确定具体的补偿数额了。







    更重要的是,即使企业遭到了强拆,也能在评估报告和律师的维权方案的共同帮助下,首时间为企业争取到合理的补偿和赔偿,不至于因为处境被动,被迫接受不合理的补偿条件;也可以避免因为缺少证据,争取不到全面的赔偿和补偿。















    建议、主动出击积极启动法律程序







    以和为贵是重要的经营之道,很多被拆迁人会将启动法律程序,当做主动打破“和气”的做法。但事上,如果拆迁方真的打定主意要以不合理的条件关停拆迁养殖场,那即使企业主不主动打官司,所谓的和气也不会是真正的“和气”。







    只要企业是有理有据地启动诉讼等法律程序维权,对企业获取合理补偿是有利害的。在企业启动法律程序,对侵权行为主张异议的同时,拆迁方也会开始衡量继续拆迁和给出合理补偿的得失的。







    建议四、永远不要放弃谈判







    既然已经开始打官司了,那就说明双方已经“撕破脸”了,不可能坐下来再好声好气地商量了——这是很多被拆迁人都会有的错误观念。







    事上,起码在拆迁维权领域,通常律师建议被拆迁人启动法律程序,并不是为了堵死谈判协商这条路,反而是为了打通拆迁方不肯听取被拆迁人合理诉求的通路。







    践中遇到过不少这样的案例,企业主和拆迁方的谈判陷入了僵持,多拖一天企业的损失就更多一些,这时候企业主启动诉讼或复议程序维权,反而推了拆迁方一把,拆迁方回过头来开始以更缓和的态度来和企业协商补偿条件。







    所以说,法律程序的启动,并不是堵死了谈判这条路。关键是企业启动法律程序要适时适当,“打官司”不是目的,企业的目的是督促拆迁方正视企业的合理补偿诉求,早日获取到充分的补偿。







    在诉讼等法律程序启动后,企业也要给谈判协商留下“气口”,当拆迁方的态度有松动时,企业主就可以择机抛出自己的谈判条件,重新和拆迁方建立协商通道。















    结合以上四点,养殖业主在拆迁前后,一定要及早发觉、排除自身可能存在的,会影响到拆迁补偿标准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不要单纯依赖拆迁方给出的评估结果,自己也要做好价值评估和取证的工作。







    做好了维权的初步准备工作,当拆迁方再给出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条件时,企业就可以在启动维权法律程序的同时,更硬气地提出自己的补偿诉求,避免单方面受到拆迁方的压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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