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谈人生 发表于 2025-1-4 23:22:12

盘点【补偿协议】房屋征收未按协议履行,构成违约应予以赔偿


李先生与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征收李先生所有的位于市××号拥有房产1处,以置换住宅方式补偿,约定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1年。现房屋征收办公室未按照协议履行,未向李先生交付约定房屋,李先生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然而随着行业的发展壮大,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样也会给我们带来越来越多的消费体验,让用户真切感受到了升级变化。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1675https://nimg.ws.126.net/?url=http%3A%2F%2Fdingyue.ws.126.net%2F2023%2F0214%2F2518247bj00rq23960013d000hs00agp.jpg&thumbnail=660x2147483647&quality=80&type=jpg















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作为房屋征收主体,与李先生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行议,该协议未违反自愿原则及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房屋征收办公室未按协议履行,构成违约,对李先生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赔偿的价格应当按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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