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le 发表于 2024-12-30 14:57:28

解析:北京拆迁律师: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流程是什么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据专业人士报道,农村房屋拆迁标准还会有很大的上升期,市场业务也在不断的扩大,未来一定会越做越大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3926https://nimg.ws.126.net/?url=http%3A%2F%2Fdingyue.ws.126.net%2F2023%2F0214%2F7db696e3j00rq23930016d000hs00agp.jpg&thumbnail=660x2147483647&quality=80&type=jpg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6、县区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维稳风险评估;



7、县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1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2、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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